住户是一种共同生活单位,由一名独居者或共同居住的多人组成;按照某些定义,这些人还须共同安排食物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供给。住户成员之间不必存在亲属关系。家庭以成员之间的关系来界定,而住户主要依据居住情况和日常生活的组织方式来确定。住户是人口学、统计学和经济学中的重要单位,但其具体范围取决于数据收集的目的和规则。(unstats.un.org)
定义与范围
国际统计指南区分了两种主要界定方式。按照共同生活概念,住户成员共同居住,并共同安排生活必需品的供给,也可能共享收入或预算。按照住户—住房概念,居住在同一住房内的所有人都属于同一个住户,无论他们是否共同用餐或共享财务资源。联合国认可这两种方式,因此不同国家的住户数量未必能直接比较。(unstats.un.org)
当没有亲属关系的人居住在同一住所时,这一区分尤为重要。各自维持独立生活预算的室友,按照共同生活的定义可能属于不同住户,但按照以住房为依据的定义则属于同一个住户。住房是实体性的居住单元,住户则由人组成:空置住房中没有住户,而按照某些定义,一套住房可以容纳多个住户。(unstats.un.org)
美国人口普查局将住户定义为居住在同一住房单元内的所有人,包括独居者以及彼此没有亲属关系的居住者。其住户统计不包括集体住所,后者属于单独的统计类别。英国国家统计局则以共用地址、烹饪设施,以及起居室、会客室或用餐区域来界定多人住户。这些例子说明,住户统计数据必须附有相应的定义。(census.gov)
住户构成
住户可以按人数、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是否有儿童或老年人来分类。常见的生活安排包括单人住户、没有子女同住的伴侣、有子女同住的伴侣、与子女同住的单亲、扩展家庭式的共同居住安排,以及包含非亲属成员的群体。这些类别描述的是居住成员的构成,而非社会发展中普遍适用的阶段序列。(population.un.org)
一个住户可能包含一个核心家庭、一个扩展家庭,或多个家庭单位。例如,一对夫妇与成年女儿及其孩子共同居住,就可能构成两个家庭群体。亲属关系、婚姻、收养和同居有助于描述住户内部的关系,但统计处理方式有所不同:美国对家庭的定义强调出生、婚姻或收养关系,而英国的家庭统计也将同居伴侣纳入其中。(census.gov)
许多调查会指定一名户主或参照人,并记录其他所有成员与此人的关系。这是一种分类方法,并不一定表示此人在住户中拥有权威或承担经济支出。在美国现时人口调查中,人口普查局从1980年起将“家庭之长”(head of household)改称“户主”(householder),并不再自动将已婚夫妇中的丈夫选为参照人。(census.gov)
经济意义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住户构成一个机构部门,用于记录收入、消费和储蓄。按照国民账户体系,住户的经济活动不仅包括为个人使用而购买商品和服务,也可能包括拥有非公司制企业。因此,核算中对住户和公司的区分,并不只是对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区分。(oecd.org)
住户可支配收入衡量的是在计入相关税款、缴费和转移收支后可供使用的资源。它可以汇总不同成员获得的劳动报酬、自营就业收入、投资收入和现金福利。不过,住户收入总额本身并不能证明每名成员都能平等地使用这些资源。收入分配统计通常将以住户为基础的收入指标赋予个人,因此,在解读收入不平等和贫困时,关于资源共享的假设十分重要。(oecd.org)
比较时还需考虑规模经济:由于住房和其他设施可以共用,人数较多的住户无需收入按人数同比例增加,也能达到相同的测定生活水平。等价尺度根据住户人数,有时也根据年龄构成,对收入进行调整。修订后的经合组织尺度为第一名成年人赋予权重1,为其余每名14岁及以上成员赋予权重0.5,为年龄更小的儿童赋予权重0.3。另一种方法是将收入除以住户人数的平方根。这些都是可供选择的衡量规则,而不是对各住户需求的直接观测。(oecd.org)
登记与测量
人口普查或住户调查必须明确哪些人算作居住者。常住地规则用于区分住户成员与访客,并规定如何处理暂时离开的人员。在英格兰和威尔士2021年人口普查中,一个住户必须至少有一名常住人口;仅有访客或一群短期居住者的住所不符合住户的定义。因此,不能总是仅凭登记当天谁在场来判定住户成员身份。(ons.gov.uk)
平均住户规模的计算方式,是将居住在住户中的人口数除以住户数,而不是不加区分地用总人口数相除。平均住户规模应与平均家庭规模区分,也应与居住拥挤程度区分;后者关注的是居住人数相对于可用居住空间的情况。跨时期比较还需要注意定义的变化:英国住户统计在2011年由涉及共同用餐或共用生活空间的标准,转为采用共用设施的定义。即使人们的生活安排没有发生变化,这类方法上的调整也可能影响统计数据所呈现的趋势。(ons.gov.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