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认可的群体或关系网络,其成员通过亲属关系、婚姻、亲子关系、收养,或长期的照顾承诺与归属纽带相互联结。家庭通常提供物质支持、养育子女,并维系代际关系。家庭成员的范围、彼此承担的义务及居住安排,因社会和时代而异。在社会学中,家庭既被视为一种受共同期待约束的制度,也被视为一组由个人亲身经历、协商维系的关系。没有任何一种住户构成能够涵盖家庭生活的所有形式。(openstax.org)
家庭、住户与亲属关系
家庭并不等同于住户。住户是一个居住单位,可以由一个人、互无亲属关系的人,或多个有亲属关系的群体组成。家庭成员即使分开居住,也可能继续维持亲子、经济或情感关系。因此,统计中的家庭定义比日常生活中的某些理解更为狭窄:美国人口普查局将家庭定义为共同居住、因出生、婚姻或收养而具有亲属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其中包括户主。(census.gov)
亲属关系描述的是一个范围更广、得到社会认可的关系体系,而家庭通常指这一体系中更为具体的群体。世系、婚姻与居住安排并不一定相互重合。不同社会可能沿父系、母系或父母双方追溯世系,这些安排通常分别称为父系制、母系制和双系制。世系规则涉及群体成员资格与群体的延续,不应与规定夫妻婚后居住地点的规则混为一谈。(openstax.org)
家庭形式与居住安排
核心家庭通常由父母及其子女组成,而扩展家庭还包括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或堂表兄弟姐妹。扩展家庭住户包含核心家庭成员以外的亲属,但扩展家庭也可以分居于多个住所,同时保持联系。国际人口统计分类区分仅有夫妻的住户、夫妻与子女共同居住的住户、单亲与子女共同居住的住户,以及扩展家庭住户。(un.org)
其他家庭形式包括单亲家庭、通过收养组成的家庭,以及重组家庭;在重组家庭中,一方伴侣带有此前关系中所生的子女。伴侣可以生育子女,也可以不育有子女;父母可能已婚,也可能处于同居关系。家庭结构会因分居、再婚、出生、死亡或子女离家而发生变化。这些类别描述的是家庭的构成,而非其中关系的质量。(openstax.org)
居住安排是另一个独立的维度。从夫居指已婚夫妇与丈夫的亲属同住或住在其附近;从妻居则指与妻子的亲属同住或住在其附近。新居制指夫妇另立住所。这些模式影响日常往来及获得帮助的机会,但仅凭居住模式,并不能判断谁掌控资源或作出决定。(openstax.org)
照顾、学习与经济活动
家庭是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儿童通过与照顾者和亲属互动,学习行为期待、日常惯例及社会角色。家庭也为需要照顾的成员提供情感支持和照料。这些活动将家庭生活与教育及文化的代际传承联系起来。家庭责任可能延续至成年阶段,例如成年子女向年迈父母提供帮助。(openstax.org)
经济活动也是家庭生活的重要方面。家庭成员分担有偿工作、家务劳动和照顾工作,也可能汇集多种收入来源。有关美国工业化时期的历史研究记录了家庭如何调整住户内的劳动力资源,以适应新的经济条件。因此,家庭不仅是消费单位,也组织劳动,并支持其成员参与更广泛的经济生活。(cambridge.org)
历史变迁
家庭历史并不存在从大型扩展家庭群体向小型核心家庭住户演变的普遍路径。在工业革命之前,西欧部分地区就已存在核心家庭住户。因此,历史研究对这样一种说法提出了质疑:工业化瓦解了此前普遍存在的扩展家庭形式,从而创造了核心家庭。解释住户构成时,必须考虑当地制度与人口状况。(assets.cambridge.org)
尽管如此,工业化仍改变了家庭劳动及其与家庭之外的生产活动之间的关系。工业化的影响并未消除居家劳动或亲属支持。历史人类学也区分共同生活群体的规模与群体以外亲属的重要性:即使住户规模较小,也可能仍置身于广泛的互助和责任关系网络之中。(cambridge.org)
社会学研究视角
结构功能主义考察家庭如何通过生育、社会化和物质支持,促进社会的延续。冲突理论考察家庭关系中的不平等,以及围绕资源、权威和劳动展开的争夺。符号互动论关注日常互动,包括人们如何理解家庭角色,以及如何协商这些角色的意义。这些视角探讨的是家庭组织的不同方面,并未提供一个各方一致认同的解释。(openstax.org)
法律、权利与人口统计
法律确立特定的家庭认可形式,并规范相关责任。国际人权文书也涉及家庭关系。《儿童权利公约》承认父母的责任,并要求缔约国向父母和法定监护人提供援助。公约涉及儿童的身份、与分居父母的联系、免受虐待的保护,以及以儿童最佳利益为准则的决策。(unicef.org)
在人口学中,人口普查和调查用于衡量住户规模、住户成员之间的关系及居住安排。这些指标便于比较,却无法涵盖所有与非同住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联合国利用人口普查和调查数据,汇编国际住户指标。研究者必须区分居住成员构成与更广泛的家庭关系,并在比较不同人口群体之前,考虑定义上的差异。(u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