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息治疗是一种医学照护方式,旨在预防和减轻严重疾病或危及生命的疾病所带来的痛苦。其核心目的是通过评估和处理身体症状、心理困扰、社会生活中的困难及精神层面的需求,改善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姑息治疗适用于成人和儿童,可以与旨在治愈疾病、控制病情或延长生命的治疗同时进行,并不限于生命的最后几天。(who.int)
范围与介入时机
姑息治疗关注疾病对整个人的影响,而非仅着眼于某个器官或某种疾病。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姑息治疗可以从诊断时开始,也可以在之后介入。接受姑息治疗并不一定意味着针对疾病的治疗已经停止,也不意味着死亡迫在眉睫。其服务可包括症状管理、照护协调、治疗方案讨论,以及对参与照护者的支持。(nia.nih.gov)
可能产生姑息治疗需求的疾病包括癌症、心力衰竭、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肾衰竭、神经系统疾病和痴呆。这种照护方式也适用于部分遭受急性创伤、严重烧伤、极早产或重度衰弱的人群。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减轻与健康有关的严重痛苦纳入整合式、以人为中心的卫生服务,而不将其仅仅视为面向某一诊断群体的服务。(who.int)
症状与痛苦的不同层面
姑息治疗处理的常见身体问题包括疼痛、呼吸困难、疲劳、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和睡眠障碍。照护也涵盖心理健康问题,包括与疾病及其治疗相关的焦虑、恐惧和抑郁。精神层面的支持可以涉及对人生意义、信仰和价值观的探索。实际生活中的援助可能涉及就业、保险、经济压力或照护者承担的责任。具体提供哪些服务,取决于个人情况。(cancer.gov)
姑息治疗并不限于与常规医疗相分离的舒适照护措施。例如,在癌症治疗中,可以采用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或外科学手段,缩小引起疼痛的肿瘤或减轻其对神经的压迫。当这些治疗的预期获益是缓解症状时,它们便具有姑息目的;不过,类似的干预措施也可以用于控制疾病。(cancer.gov)
团队与照护场所
姑息治疗通常由跨专业团队参与开展,并与患者、家庭成员、参与照护者以及治疗原发疾病的临床人员协作。专业人员可能包括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营养专家和宗教关怀人员。他们共同承担医疗、情感支持、实际生活援助及沟通等职责。团队的构成取决于患者的需求及所需的照护级别。(nia.nih.gov)
服务可以在医院、门诊或患者家中提供。姑息治疗的临床人员可以与现有治疗团队并肩工作,处理患者的不适及治疗相关的副作用,而不取代针对疾病的治疗。照护场所本身并不能决定照护是否属于姑息治疗;其决定性特征是在严重疾病期间注重减轻痛苦、维持生活质量。(newsinhealth.nih.gov)
与临终关怀及生命末期照护的关系
临终关怀与姑息治疗都重视舒适和生活质量,但二者不能等同。临终关怀是一种特定的照护形式,通常面向生命最后几周或几个月的患者。生命末期照护、临终关怀服务及丧亲支持可以构成广义姑息照护的一部分,而姑息治疗也可以在疾病进程中更早的阶段提供。(nia.nih.gov)
在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将临终关怀描述为:当治愈不再是目标、照护转而以生活质量为中心时开始提供的服务。相比之下,姑息治疗可以与正在进行的癌症治疗同时开展。有关照护目标的讨论可以包括预先医疗指示,以及患者、照护者和临床人员之间就未来照护进行的沟通。这些对话是照护的组成部分,而不能替代症状治疗。(cancer.gov)
卫生系统与服务可及性
世界卫生组织将姑息治疗视为全民健康覆盖的一部分,并认可其与人权中的健康权之间的联系。在卫生系统内,姑息治疗的提供不应局限于专科部门,还应延伸至初级卫生保健、社区服务和居家照护。2014年,世界卫生大会通过WHA67.19号决议,呼吁加强姑息治疗在各类卫生服务中的整合。(who.int)
姑息治疗的可及性并不均衡。已有记录的障碍包括专业培训不足、资金有限、未纳入国家卫生政策,以及缓解症状所必需的药物供应不足。针对阿片类药物镇痛剂的限制可能妨碍疼痛缓解。认为姑息治疗只适用于癌症患者或只适用于生命最后几周的误解,也会阻碍人们获得服务。这些问题使服务组织、人员队伍建设和药物可获得性成为姑息治疗的重要公共卫生议题。(wh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