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是通常吸收存款、发放信贷并提供支付服务的金融机构。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将家庭、企业和公共机构联系起来,其存款负债则构成了货币的一种重要形式。银行的具体法律定义因司法管辖区而异:吸收存款的银行通常须取得专门许可,而某些被称为银行的机构则专门从事投资或开发性金融业务,并不吸收普通客户的存款。
历史发展
银行业由保管财物、放贷、货币兑换和债权转让等活动发展而来。美索不达米亚的记录记载了谷物和白银借贷,古希腊也存在货币兑换和吸收存款的活动。这些安排体现了银行的某些特定功能,但还不具备现代银行的完整组织形态。
中世纪欧洲贸易的扩张推动了商业融资和汇票的发展,使远距离支付无须运送等值的硬币即可完成。中世纪晚期及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商业中心在银行业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美第奇家族经营着一个与国际商业紧密相连的银行网络。
此后,公共银行、发钞机构和股份制银行相继在不同国家发展起来。工业革命期间,银行为商业和不断扩大的生产活动提供融资,但其相对于证券市场的重要程度各不相同。大萧条期间的银行倒闭促使银行监管和存款人保护制度发生重大变化。
功能与服务
银行通过评估借款人、发放信贷和管理金融债权,发挥金融中介作用。银行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借款人通常比潜在贷款人更了解自身情况。信用评估、持续监督和专业知识能够降低贷款评估与管理的成本。
存款账户为客户提供可用于储蓄和支付的账户余额。银行处理转账、定期付款指令、银行卡交易及其他支付指令,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根据获准经营的业务范围,银行还可能提供资产托管、外汇服务、投资产品和财务咨询。
贷款业务包括企业信贷、住房抵押贷款、透支和消费贷款。银行的收入来源包括手续费,以及资产利息收入与融资利息支出之间的差额。盈利能力还取决于运营费用、贷款损失和利率变化。
银行的一项核心功能是期限转换:银行通常以可随时提取或较早到期的存款及其他负债,为期限较长的资产提供资金。这既为借款人提供了长期融资,也为存款人提供了流动性,但同时要求银行管理潜在的资金缺口。国际银行业务还通过信用证和担保等工具支持贸易融资。
银行类型
商业银行通常兼营吸收存款、贷款和支付业务。零售银行业务面向个人和较小规模的企业;公司银行业务面向较大型的组织。这些是业务板块,不一定是法律上独立的银行类别。
投资银行专门从事金融市场中的证券发行、并购、交易及相关活动。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全能银行集团同时提供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服务。合作银行和信用合作社采用成员所有制结构,但其法律分类因国家而异。开发银行提供与发展目标相关的融资。
中央银行的角色不同于普通商业银行。中央银行通常负责实施货币政策,并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结算账户;其职责还可能包括货币发行、监管和维护金融稳定。
资产负债表与货币创造
银行的资产包括贷款、证券、现金和存放于中央银行的银行准备金。其负债包括客户存款和借入资金。银行资本从会计角度而言大体上是资产与负债之间的差额,用于吸收损失;监管资本则依据更具体的认定规则界定。
当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并将款项记入借款人账户时,通常会同时形成一项贷款资产和一项存款负债。这增加了存款货币,而非仅仅转移已有存款人的账户余额。偿还贷款本金时,相应的会计分录则反向冲销。
银行不能不受约束地扩大贷款。资本和流动性要求、融资成本、借款需求、预期盈利能力以及借款人的信用状况都会产生影响。向另一家银行付款需要结算资产或融资渠道。因此,准备金与货币供给之间的关系,不能用自动生效、固定不变的贷款乘数来充分描述。货币政策通过利率、金融条件及其他渠道影响贷款。
风险与监管
借款人未能偿还债务时,银行面临信用风险;资产价格变化时,银行面临市场风险;系统、流程或内部控制失效时,则会产生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涉及能否在债务到期时履行支付义务;偿付能力则涉及资产和资本是否足以覆盖负债和损失。
当大量存款人同时要求提款时,就会发生银行挤兑。即使银行持有优质的长期资产,如果无法及时获取足够现金,也可能陷入困境。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联系可能传导金融压力。
银行监管通常包括经营许可、监管检查、资本要求、流动性标准,以及对特定业务的限制。存款保险在规定限额内保护符合条件的存款。中央银行可在适用条件下提供紧急流动性支持,而处置框架则规范对陷入经营困境的银行的处理。巴塞尔协议确立了国际银行监管标准,并通过各国或各地区的规则加以实施。
数字银行与服务可及性
银行业务越来越多地通过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和自动化支付系统开展。纯数字银行可能持有银行牌照,而许多金融科技服务商则依赖持牌合作银行。其法律责任取决于所提供的服务及所在司法管辖区。
数字化服务渠道能够降低部分服务成本,但也带来了对软件、电信设施和外部服务商的依赖。因此,网络安全、身份核验和数据保护成为重要的运营问题。普惠金融关注人们能否获得并使用适当的金融服务;费用是否可负担、证明材料要求、线下服务的可及性和数字连接条件,都会影响哪些人能够获得银行服务。